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定所应用的装置主要有标准气体、流量计、扩散罩,采用与仪器所测气体种类相同的气体标准物质,若仪器未注明所测气体种类,可以采用异丁烷或者丙烷气体标准物质。另外,还要根据标气的化学和物理特性,选择合适的减压装置和标气管路。对于无腐蚀性、无吸附性的标准气体,可以采用带压力表和流量计的普通型标气减压阀及普通的气路管;对于有腐蚀有吸附性的标准气体,好采用不带减压器的针形微调阀,选用不锈钢材料,管路因气体不同选择铜管、不锈钢管等。
检定时应根据被检定仪器模拟其实际使用情况,使通气压力,流量与现场使用时相同。一般探头感应气体流速在500mL/min左右,个别要求350mL/min左右,极个别的日本进口的要求200mL/min。可燃
气体报警器的检定应按照JJG693-2011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》进行,分为通电检查,报警功能及报警动作值检查,绝缘电阻,示值误差,重复性,响应时间,漂移等项目的检定。检定过程中应注意气路的密闭性,通入的标准气与探测器对接时,如接触不严密,气体浓度被稀释,有误差。